2018年5月-2021年4月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04-12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铜川市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关于2018年5月-2021年4月办公区物业 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5月-2021年4月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8040902
执行单编号:铜财采资(2018)062号
三、采购人名称:铜川市公安局
地 址:铜川市新区朝阳路
联系方式:0919-218962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
电话:029-88221133转30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铜川市公安局办公场地公共区域的物业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自筹;
采购预算:316.8万元;
项目用途:物业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的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必须为招标代理机构开据的收款凭证)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评审现场进行查询);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原件或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获取时间: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2室);
3.招标文件费用: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4日下午14:30前;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4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9-88221133转303、1870044928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3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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