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石门镇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小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4-16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旬阳县石门镇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小配套工程已由旬发改农经[2016]201号、202号、203号、20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移民(脱贫)搬迁小配套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旬阳县石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旬阳县石门镇白庙村安置点、青蛇沟村安置点、王家坪安置点、木瓜村安置点。
2.2工程规模:道路硬化、绿化、亮化及室外排水等。
2.3计划工期:120天 。
2.4招标范围:施工图中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78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月 16日至2018年 4月20日,(9时至17时),在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三层招投标管理中心1306室项目经理本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县内企业由县人社局出具证明,省内县外企业由市人社局出具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注:以上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以上证书、证件、法人身份证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地点为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1305室三层开标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旬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及《三秦都市报》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旬阳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旬阳县石门镇
联 系 人:鲁先生 电话:13669152085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会 电话号码: 15991157724
旬阳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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