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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高级中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8-05-04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君县高级中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宜君县高级中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君县高级中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8050401
三、采购单位名称:宜君县高级中学
地    址:宜君县文化西路12号
联系电话:0919-528806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3室
联系方式:朱工 181651031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物理教学仪器,化学教学仪器,生物教学仪器,美术器材,舞蹈室配置器材,图书阅览室家俱设备,书法教室器材,体育器材,通用技术教室器材,音乐教室器材,电教器材,心理咨询室、地理专用教室、历史专用教室设备配置及装修,科技(创客)教室设备配置,校园电视台器材及装修,德育室展板及家俱等。(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用途:教学使用
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12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2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备查。(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181651031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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