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公安局2018中省自定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8-06-11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君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宜君县公安局2018中省自定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君县公安局2018中省自定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80601101
三、采购人名称:宜君县公安局
地 址:宜君县兴宜路8号
联系方式:张科长 0919-528262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3室
联系方式:冯工 177295739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人像比对功能身份证核验(闸机)1套;2、人像比对功能身份证核验(台式机)1套;3、人像比对功能身份证核验(手持式)1套;4、移动式车底扫描仪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用途:宜君县公安局治安检查站查控使用
资金性质:项目资金35万,自筹资金8万
项目预算:43万元
供货期限:15天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磋商;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2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8年6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24层240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177295739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