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运动场及篮球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8-07-16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关运动场及篮球场改造工程已由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军分区(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由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军分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机关运动场及篮球场改造工程
2.2 招 标 人:某军分区
2.3 项目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2.4 项目规模:运动场及篮球场改造面积约600平方米
2.5 工程造价:人民币592,404.25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项目建设各专业工程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7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各1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至 2018 年 7 月 2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大道19号昌升国际陶瓷A馆2-4栋升达家居馆2楼(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发售方式:投标代表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4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
(6)安全员、质量检查员和施工员的身份证、岗位证,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信息登记表
(8)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日期起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9)上述人员在投标企业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二份,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封面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箱、联系人及其手机号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报名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信息登记表需提供截图)。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报名资料及证件原件办理报名手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需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 月 9 日 上午09:30时,地点为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大道19号昌升国际陶瓷A馆2-4栋升达家居馆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ngdapengan.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7.1 本项目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请汇入或转入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 号:6105 0186 5400 0000 0221-0005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大道19号昌升国际陶瓷
A馆2-4栋升达家居馆2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0719-8129163
2018年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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