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室喷绘机采购项目(第二次谈判)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8-07-18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军分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保密室喷绘机采购项目(第二次谈判)
二、项目编号:ZDZB2018062603
三、货物名称、数量、最高报价限价: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01 喷绘机 / 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台 1 签订合同后7天内交付使用 用户指定地点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 含在总报价内 。
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2.0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 7月25日(08:30—12:00, 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大道19号昌升国际陶瓷A馆2-4栋升达家居馆2楼(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18 年7 月31日09时 30 分至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大道19号昌升国际陶瓷A馆2-4栋升达生活馆2楼(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评标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财经报网(http://www.cfen.com.cn)、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ngdapengan.cn)上发布。
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719-8129163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大道19号昌升国际陶瓷A馆2-4栋升达生活馆2楼
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银行账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招标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排水涵管工程招标公告
下一篇:三原县大程小学学前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