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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大禹山上山步道前广场建设项目-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7-18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大禹山上山步道前广场建设项目-广场工程已由延川县经济发展局 以延经项发(2017)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川县北新街。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包括混凝土硬化及道路7071.58m2;彩色混凝土地面451m2;花岗岩铺装地面3600m2;安装石栏杆938m;道路两侧道沿砼挡墙763m;廊架一座;配套建设绿化、排水、污水、雨水管道及强弱电等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项目投资:1300.4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监理各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省级或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申请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至 2018年 7 月 24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 延安市宝塔区锦绣苑1号楼1单元2404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标段)、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施工标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监理标段)、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15 日14时30分,地点为 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地 址:延川县 
邮 编:717200 
联 系 人:张彦东
电话:0911-8113365   13992125168
 
招标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3室
联系人:高瑶 
邮编:710000 
电话:09118686129   13325318212
监督单位: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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