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人民法院2018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8-08-17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君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宜君县人民法院2018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君县人民法院2018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8081701
三、采购单位名称:宜君县人民法院
地 址:铜川市宜君县兴宜路11号
联 系 电 话: 0919-528111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3室
联系方式:朱工 181651031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执行指挥中心传输线路升级改造系统1套,内网等级保护系统(包含防火墙1套,网络版杀毒软件50客户端,终端U盘管控40客户端,内网安全管理系统40客户端),安全信息输出管理系统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执行指挥中心传输线路升级改造系统和内网等级保护系统
第二标段:安全信息输出管理系统
项目用途:项目使用
资金性质:项目资金
项目预算:第一标段44万元,第二标段37万元,总计81万元 。
交货期限:7天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4、自2018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181651031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上一篇: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编号:惠东二医院采〔2018〕3号)
下一篇:宜君县就业管理局孵化基地、社区工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