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后勤基建处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8-11-07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学院的委托,拟对惠州学院后勤基建处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81018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学院后勤基建处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本项目年度采购总预算为每年人民币340000.00元,其中,小车定点维修:170000元/年;大车定点维修:170000元/年),服务期为叁年(36个月),三年的总预算为102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惠州学院后勤基建处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
2.项目技术服务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响应供应商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响应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在封面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每页均需盖有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4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八、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九、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磋商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08日至2018年11月1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学院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0752-2529337
传真:0752-2529337
邮编:516083
(二)采购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2-8484850
传 真:0752-2800960
邮 编:516003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0752-2529337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2-8484850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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