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大道三标拓宽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中标公示
时间:2018-11-28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根据新华大道三标拓宽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仲恺【2018】045
工程名称:新华大道三标拓宽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招 标 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投标 下浮率 质量 工期 项目负责人名称及执业证书编号 综合得分 排序名次 (牵头人)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成员)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 10.01% 合格
1、勘察工期: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工期: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设计负责人:魏振浩
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600101107363号
勘察负责人:罗辉
证书编号:AY143600241 94.20 1 (牵头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 9.98% 合格
1、勘察工期: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工期: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设计负责人:王均强
证书编号:0725337
勘察负责人:孙志华
证书编号: AY123200878 70.99 2 (牵头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 合格
1、勘察工期: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工期: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设计负责人:陈伟伟
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0602001100493号
勘察负责人:李德平
证书编号:AY0104400696 66.59 3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一)(牵头人)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成员)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二)(牵头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成员)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
(三)(牵头人)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成员)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惠州分库专家库随机抽取,专业为勘察2人、设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人。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
(1)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牵头人)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成员)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
(3)(牵头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4)(牵头人)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员)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5)(牵头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
(四)初步评审情况: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资格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上述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了资格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然后采用综合评估法评进行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各评委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等方面进行分析、评审、比较,并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出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经济得分。将所有投标人的最终评标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综合得分排名最前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进行排名。
(六)废标情况: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未在投标系统确认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1、第一中标候选人:(牵头人)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成员)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
2、第二中标候选人:(牵头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
3、第三中标候选人:(牵头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八)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联系电话:0752-3278475)。
项目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
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8日
公示结束时间: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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