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8-12-06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君县民政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宜君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君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8120501
三、采购人名称:宜君县民政局
地 址:宜阳中街政府办公楼一楼
联系方式:程工 13992918280
四、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系方式:潘工 1502923543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第一标段:食用油(菜籽油5L/桶)800桶;面粉(特一粉、25公斤/袋)2600袋;大米(长粒香米、粳米5公斤/袋)800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标段:棉被(净重约6斤/床)800床;棉衣裤(净重约4斤/套)300套;棉大衣(净重约5斤/件)200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预算: 第一标段:350000.00元;第二标段:190000.00元;
项目性质: 项目资金
项目用途:供宜君县民政局2018冬令救灾使用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加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磋商;
5、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06日至2018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一)
3、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1502923543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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