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孔头沟大地景观方案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8-12-10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岐山县孔头沟大地景观方案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岐山县文化文物广电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岐山县孔头沟大地景观方案规划设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孔头沟大地景观方案规划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8121001
三、采购人名称: 岐山县文化文物广电局
地址:岐山县城北环中段(关中建司二楼)
联系人:马文
电话:1389279914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2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664907469
传真:029-8822113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岐山县孔头沟大地景观方案规划设计项目1个
项目概况: 岐山县孔头沟大地景观方案规划设计主要思路是依托周文化,融合文化体验、考古探险、特色民俗、创意景观、休闲娱乐等打造集观光与体验于一体的旅游景观项目
项目用途: 规划设计
采购预算: 1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提供营业执照的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及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专项乙级或风景园林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4、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或担保函;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10 09:00:00至2018-12-1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20 14:30:00
2、投标地点:岐山县城北环中段(关中建司二楼)岐山县文化文物广电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2-20 14:30:00
4、开标地点:岐山县城北环中段(关中建司二楼)岐山县文化文物广电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64907469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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