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图书馆图书采购
时间:2019-06-10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原县图书馆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三原县图书馆图书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原县图书馆图书采购
二、项目编号:ZDZC2019061002
三、采购人名称:三原县图书馆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政府街政府科技大楼图书馆
联系方式:029-38912019
四、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系方式:18629240823
五、采购内容:图书
项目预算:40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提供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 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 2019年6月17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 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下午2:30止;
(逾期递交,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年6月21日下午2:30;
3、磋商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景经理
联系方式:186292408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 号:6105 0186 5400 0000 022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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