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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食堂 所需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08-01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食堂所需大米采购项目(二次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85万元,招标人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此次招标为采购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食堂用大米,大米所需品种为一级粳米,主要制作用途为蒸米饭和炒米饭,需求量约七百五十吨,本项目共遴选3家入围供应商,所供食材的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其他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食堂所需大米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食堂所需大米采购项目(二次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4.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符合大米相关生产要求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及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及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产品(大米)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10.其他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2月22日08时30分到2019年2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人员持携带介绍信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换,谢绝邮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4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
七、其他
1.公告发布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
2.保证金转入账户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转账事由:D-19004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联 系 人:贾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
联 系 人:姚工、刘工
电 话:15691719583
电子邮件:836210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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