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西安支队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9-09-26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安支队的委托,对武警西安支队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武警西安支队空调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B2019092401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安支队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办开发大道1号
联系人:刘科长
电话:029-6872183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系人:王工
电话:17319935172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武警西安支队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29.64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的则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完整截图;
6、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9-26至2019-10-8,工作时间 09:0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3、文件售价:每套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谢绝邮寄)
八、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11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0-11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319935172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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