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纤维检验局测试仪器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纤维检验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纤维检验局测试仪器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30号陕西质检大厦13层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29-62655820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系人:景工
电话:18629240823
传真:029-88218833
项目概况: 陕西省纤维检验局测试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用途: 检测用
采购预算: 375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提供进口产品的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 (4)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供应商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3-30 09:00:00至2020-04-0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21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一)
3、开标时间:2020-04-21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一)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29240823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高清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下一篇:铜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