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20-06-05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一、工程名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项目施工
二、招标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招标代理单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建筑面积1634.4㎡,主要包括诉讼引导区、立案受理区、调节速截区、信访接待区、综合事务区、第三方服务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候区、办公区、执行服务区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12家)。
六、资格审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4、信誉要求: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且投标资格有效,无不良记录;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 2020 年 6 月 5 日00:00:00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00:00:00
确认地点: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八、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发售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
2、联系人:巩工、李工
3、联系电话:18892027313
九、详细内容:
1、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
2、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叁佰元整(¥300.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3、申请人于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确认单及介绍信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办理资格预审相关手续;
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各界导报》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