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铜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21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ZFCG-铜川市-2020-00014
2、项目名称:铜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项目
3、预算金额:4,1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铜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项目,1批, 采购预算: 4,100,000.00元, 项目概况: 铜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设备及系统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27 00:00:00 至 2020-10-2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供应商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时间:即日起至2020-08-07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截止时间: 2020-08-21 14:00:00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铜川市新区齐庆璐4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919-319809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17392490105
传 真:029-8821883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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