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11-25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2010200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29-8767980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
联系人:杨工、李工
电话:15902948290、18302934002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本次采购标的、标段划分、采购预算及资金性质如下:
标段号 使用科室 采购标的 采购数量
(台) 采购预算
(万元) 资金性质 1标段 超声研究室 高端颅脑、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380 财政资金 2标段 超声研究室 高档彩色多普勒介入超声诊断仪 1 350 财政资金 3标段 超声研究室 高端彩色多普勒妇科超声诊断系统 1 350 医院自筹资金 4标段 超声研究室 高档彩色多普勒术中超声诊断仪 1 330 财政资金 5标段 超声研究室 高档妇产三维容积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1 340 财政资金 6标段 超声研究室 中高端全身应用型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240 财政资金 中高端全身应用型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270 医院自筹资金 7标段 儿科 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150 财政资金 8标段 重症医学科 移动型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1 160 财政资金 9标段 干四 彩色B超 1 16 医院自筹资金 10标段 感染科 手持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2 136 财政资金 床旁移动彩色超声 3 120 财政资金 11标段 超声研究室 高端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300 医院自筹资金
具体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经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项目用途:医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9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开标前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1.3、提供2020年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2020年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表。
2.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此项无需提供);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2.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6日09:00至2020年12月02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1)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供应商在文件发售期以内将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应注明具体参加的标段)、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06342217@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李工18302934002),获取缴费方式。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并确认文件收费到账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3)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变更,具体另行通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30时
2、投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30时
4、开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李工
2、联系方式:15902948290、18302934002
3、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5、账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