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棉花大容量自动测试仪采购项目
时间:2020-12-23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陕西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棉花大容量自动测试仪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谈判。此次谈判活动接受陕西省财政厅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棉花大容量自动测试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2012220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地 址:西安市咸宁西路30号陕西质检大厦13层
联 系 人:高科长
联系电话:029-6265583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系方式:18629240823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棉花大容量自动测试仪 1台(注: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750000.00元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供应商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7)谈判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5日时止(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
3、文件售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谈判当日)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至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下午14:00 止
2、谈判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下午14:00
3、谈判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一)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景工
联系方式:186292408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 号:6105 0186 5400 0000 022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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