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城东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23-02-10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武县城东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长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长审批批复【2022】391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武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县级人防易地建设费及县级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长武县北大街东侧,建苑小区西侧。
2.2工程规模:拟建设1座地下一层停车库及人防工程,平时为车库,战时为人防。项目总建筑面积10437.55平方米。包括:车库(含人防)面积9174.55平方米,平时提供停车位293个,战时提供3924平方米人防工程。
2.3项目投资总额:约6996.24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长武县城东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标段编号:E6104283516r25daprxk001 ;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长武县城东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长武县城东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
3.2标段名称:长武县城东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
3.3标段名称:长武县城东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合同为准,业绩未在上述平台备案的,提供中标信息网站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4标段名称:长武县城东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5标段名称:长武县城东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申请人提供项目所在地及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6标段名称:长武县城东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12家。
5.资格预审确认时间
请于2023年 2 月 10 日 8 时 00分至2023年 2 月 16 日18时 0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投标确认。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3年 2 月 10 日 8 时 00分至2023年2月23日18 时 0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6.2请于2023年 2 月 10 日 至2023年 2 月 1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8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网上投标确认单、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企业注册所在地及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到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2月24 日 9 时30分。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文件。
7.3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sxys格式), 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9.2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本项目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并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60分钟开始签到),否则将无法参与不见面开标活动。因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9.6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武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9-34290288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29-88221133/15029934459
监督单位:长武县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3420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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