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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仕望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8-10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项目概况 宜川县仕望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使用CA锁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 月24 日15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C2023080801
项目名称:宜川县仕望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2,0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仕望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72,0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2,0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可行性研究
报告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72,080.00 472,0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60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仕望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仕望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用截图:供应商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1 日至2023年8月1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使用CA锁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8 月24日 15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8 月24日 15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厅),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规定。
4、本次采购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6、逾期上传、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8、本次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宜川分局
地址:宜川县北大街16号
联系方式:18909119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3室
联系方式:13325318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瑶
电话:1332531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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