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飞综合广场变压器增容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吕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鹏飞综合广场变压器增容工程物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鹏飞综合广场变压器增容工程物资采购
2、项目编号:ZDZB2023072491
3、预算金额:639037.5元
4、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设二包,采购内容如下:
第一包箱式变电站:
预算金额:412650元
第二包电缆:
预算金额:226387.5元
具体报价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
6、质 保 期:1年
7、供货地点:甲方指定
8、质 量:合格(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2、产品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商品。
3、具备招标人要求的货物配送范围内(山西省境内)的配送能力。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招标人的验证。
6、具有销售产品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货物供货仓储、运输、配送和相应的售后维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和承担采购风险等方面的能力。
7、在国内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招标人、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标的投标。
9、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山西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账户信息;
3、非法人代表携带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5、投标截至日期前一年(2022年7月-2023年7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6、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8、“信用中国”网站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查询记录;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 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三巷)。
3、招标文件售价:第一包人民币500元,第二包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9时整。
2、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三巷)。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以国网智联电商(太原)有限公司为此次招标的合法履约主体,中标人与国网智联电商(太原)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平台履约费用为招标主体中标价格的千分之八,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吕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03588178
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写字楼12层1201室
联系电话:0358-2392111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13293943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