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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石头河净水有限公司助凝剂(液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22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石头河净水有限公司助凝剂(液体)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咸阳石头河净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咸阳石头河净水有限公司助凝剂(液体)采购项目。采购助凝剂(液体)约 900
吨(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采购年度为 2023-2024 年度;要求供货商需提供该药剂的
工厂检验、出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现场交货验收(含装卸车)、售后服务等相关资
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石头河净水有限公司助凝剂(液体)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咸阳石头河净水有限公司助凝剂(液体)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
文件;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相关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
许可批件》;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相关授权文件、生产厂商出具的承担药剂质量连
带责任的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产品相关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队若为委托或租赁的,须附委托或
者租赁合同;
4、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
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的凭
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
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从 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节假日
休息)在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 A 座 1202 室,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
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被授权人身份
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北路华泰咸阳中心 A 座 9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北路华泰咸阳中心 A 座 9 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阳石头河净水有限公司
地 址:咸阳市秦都区双照街道办文兴路与西兰路交叉口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29-33278295-1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 38 号金花新都汇 A 座 12 层 1202 室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 18502973533
电子邮件: 10584756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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