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04-28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C2024031601
项目名称: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63,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并存档)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公开招标会议过程以全流程线上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提出二次或多次报价的需求,供应商通过线上系统进行文字交流及报价,如评标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视频或其他形式交流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实施。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采购文件):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特别注意:
1、本项目供应商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套、电子版壹套(U盘一套标明供应商名称,随正本密封)。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的,若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提交时间:开标当天,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纸质文件提交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楼会议室。纸质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胶装,可分册;正副本可单独密封,也可一起密封。密封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第几包,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电子版”等内容。密封处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本项目供应商须安排人员进行线上开标、解密等操作,来现场提交纸质文件的无需是委托代理人,请供应商合理安排人员,不要耽误项目开标事宜。
(九)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公开招标会议过程以全流程线上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提出二次或多次报价的需求,供应商通过线上系统进行文字交流及报价,如评标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视频或其他形式交流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实施。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采购文件):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特别注意:
1、本项目供应商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套、电子版壹套(U盘一套标明供应商名称,随正本密封)。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的,若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提交时间:开标当天,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纸质文件提交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楼会议室。纸质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胶装,可分册;正副本可单独密封,也可一起密封。密封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第几包,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电子版”等内容。密封处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本项目供应商须安排人员进行线上开标、解密等操作,来现场提交纸质文件的无需是委托代理人,请供应商合理安排人员,不要耽误项目开标事宜。
(九)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0号
联系方式:029-6132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楼
联系方式:13087563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王工
电话:13087563266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0号
联系方式:029-6132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楼
联系方式:13087563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王工
电话:13087563266
相关热词搜索: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上一篇: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综合大楼四层原透析室装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篇:咸阳高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质量发展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