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敏军与陕西凯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贾建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2024-06-24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委托人: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楼敏军与陕西凯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贾建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项目概况:4.11万m2,鉴定标的额1.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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