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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口腔门诊配套使用医疗设备与器械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4-10-25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项目概况:
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口腔门诊配套使用医疗设备与器械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11号综合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C2024061901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口腔门诊配套使用医疗设备与器械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口腔门诊配套使用医疗设备与器械采购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总金额
(元) 备注 1-1 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门诊配套使用医疗设备与器械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4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2)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①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②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11号综合楼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5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11号综合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叶挺大道三和段21号
联系方式:0752-3816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11号综合楼三楼
联系方式:0752-2895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752-2895015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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