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办事大厅厨卫等设备设施更换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11-12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城南办事大厅厨卫等设备设施更换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为城南办事大厅厨卫等设备设施更换购置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 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城南办事大厅厨卫等设备设施更换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城南办事大厅厨卫等设备设施更换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 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 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 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 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 责人授权即可;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休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接受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线上获取:请将单位介绍信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 327559153@qq.com 邮箱(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高新路西部国际广场 B 座 28 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南二环高新路西部国际广场 B 座 28 层会议室三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4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高新路西部国际广场 B 座 28 层会议室三
七、其他
1、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10)《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3、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4、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 参与询价,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询价。如需使用总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资料, 需提供 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纪检监察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地 址:西安市朱雀大街中段朱雀云天大厦
联 系 人:袁振
电 话:029-855695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 38 号金花新都汇 29 幢 3 单元 31201 室
联 系 人: 马咄、薛丽斌
电 话: 17792803190
电子邮件: 3275591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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